2018年6月26日 星期二

六名港報記者慘遭中共槍決
香港《文匯報》退休記者周奕,2018年3月17日在《明報》發表題為〈國共爭奪編輯部,考證香港報業〉的文章,指在1950年「投了共」的《星島日報》老闆胡文虎,後來與中共決裂,是由於廣州市的追稅事件,但周奕對中共槍決六名港報記者(當中四人任職《星島日報》)的慘案,竟隻字不提,企圖淡化中共貪婪殘暴的惡行。胡文虎當年曾天真地以為向中共示好,便會到得到善待,最後落得人財兩失!
胡文虎遺像
在1940年代後期,國共鬥爭到了白熱化階段,中共除了在戰場上與國民政府正面交鋒,還在宣傳、策反、統戰等所謂第二戰線上不斷滲透破壞,《星島》這家原本親國民黨的民營報業集團,自然是中共的一大目標。好些報人的回憶文章已指出,在1947至1950年這幾年間,香港的《星島日報》是走向偏左路線,編輯部潛伏了不少親共分子和中共地下黨員。1947年夏天,由新加坡調到香港出任《星島日報》社長的胡文虎親信林靄民,本是國民黨港澳總支部執行委員,也被中共策反。至於報老闆胡文虎如何由親國民政府轉向親共?林靄民是否起了關鍵作用?雖然至今能找到的相關資料不多,但胡文虎當時看好中共會取代國民黨,希望靠攏新政權繼續在大陸營商,是不難理解

因此,便出現了周奕的文章所說:《星島日報》的報頭在1950年1月7日出現了重大轉變,一是報頭日期的中華民國年號不見了,改用公曆的1950年。二是報頭「星島日報」四個大字旁邊,原本有一行「國民政府僑務委員會發給登記證文字第三號」,也被剷走,周奕形容:《星島日報》「投共」了。之前一天,正是英國宣佈承認北京政府,與中華民國斷交的日子。

可是,胡文虎此舉仍得不到中共的歡心,同一天的《大公報》,竟出現題為「忠告胡文虎」的報導,借廣州成藥製造業公會的名義,批評胡文虎創辦的成藥公司永安堂拒絕承擔「支前借款」。原來中共在1949年10月14日攻陷廣州後,便向資本家搾取金錢,要求他們「借款」給中共支援前線作戰,並認定成藥製造業中,以出售萬金油為主的永安堂最富貴,需支付同業承擔借款額的七成。胡文虎認為不公平,提出反對。

1950年3月26日大公報
到了1950年1月初,葉劍英為首的廣州市領導又耍新手段,以發行「勝利公債」為名,要求各行業老闆認購,身在海外的胡文虎再次拒絕就範。兩個月後的3月24日,廣州市政府發出公告,查封永安堂,指永安堂自1949年下半年計,應繳稅十億人民票(約當時港幣十八萬),至今尚欠八億,限期一周內繳清,並要他購買「勝利公債」。
1950年3月27日工商日報
胡文虎的兒子胡好,隨即在香港召開記者會,指廣州在1949年10月陷共後,六層高的永安堂大廈就被共軍佔用了四層,他們不交分文,還要永安堂負責他們的水電開支,不但令永安堂損失了租金收入,還影響到藥業生意下滑。所以在1949年底,胡文虎已兩度去信葉劍英,表明生意不景,無力借出巨款給新政府,但一直沒收到回覆。而永安堂在民國時期,從無拖欠稅項,中共上台才幾個月,如何計算出永安堂欠交利得稅高達十億?他更批評中共作風不民主,令僑商受害。中共這次除霸佔了整座永安堂,還扣查了三名職工。翌日,身處新加坡的胡文虎也發表聲明向中共抗議。
1950年3月28日工商日報
同年4月17日,胡文虎態度有所軟化,《大公報》報導,胡文虎已知悔改,派員到廣州繳付了四億五千萬人民票,但永安堂因拖延交稅,需繳付欠稅總額百分之二十作罰金。胡文虎對中共的貪得無厭,似乎心有不甘。不願繼續滿足中共的貪婪胃口,結果換來進一步的打擊報復。

1950年11月底,廣州法院重判17名「文化特務」,受刑人大部份是為香港報章工作的新聞從業員,其中六人被判死刑,同年12月1日槍決。當天的《大公報》除了大篇幅報導此案,還把六名死者生前的合照,刊登在頭版位置,企圖製造殺雞儆猴的震懾作用。《大公報》的社評強調:「這是堅決鎮壓文化特務活動的第一聲。這一聲巨雷,當使一切冥頑奸狡之徒,知所震懾。」、「人民民主專政對反革命是不施仁政的」。

這十七人被中共指為蔣幫特務,潛伏在廣州搜集情報、秘設地下電台、散播「反動」訊息。其中六人罪行特別嚴重,被判死刑,根據判決書,他們的簡歷如下:
趙非:又名趙宗鑾,三十四歲,1941年起,歷任《國華報》、《廣州報》、《建國日報》、《星島日報》的記者或採訪主任。
羅金泉:又名羅棠、李沛然,三十三歲,曾任職雷電通訊社、《中國報》、被捕時是《星島日報》記者。他當年4月曾逃往香港,但三個月後,《星島日報》再指派他潛返廣州。
陳廣平:三十三歲,《星島日報》記者。曾任《華僑日報》編輯。
鄧孝平:又名鄧青萍,廿三歲,歷任美聯社、《中央日報》、香港《現象報》、《工商日報》記者。
葉雲笙:又名葉盛、陳因,三十九歲,歷任《工商日報》、《大光報》記者。
駱樹藩:又名駱昌,三十九歲,《星島日報》人員。

另外,溫其聰、余強、梁堅榮(三人為國民黨報務員)、歐陽少泉(《華僑日報》記者)各判刑十五年;駱傑興、呂偉剛(二人為攝影記者)、雷公權、賈衡曹、蘇濟清(前二者是《星島日報》記者,後者是財務主管)判刑十年;王錦賢(《星島日報》聯絡員)、宋錄蕃(王錦賢的聯絡員)判刑五年。

此案受刑者以《星島日報》記者和員工居多,判決書亦點名《星島日報》是反動報章,這無疑是中共向不合作的胡文虎還以顏色。曾經對中共有所寄望的胡文虎,看到如此殘酷手段,怎不大徹大悟?走上反共之路。

當時任職《星島日報》編輯的葉靈鳳, 其日記2020年出版, 但沒有記載此事, 《葉靈鳳日記》在1950年2月28日之後輟筆, 到同年12月31日才再續寫。日記全文也沒有記錄這幾年間《星島日報》受到的壓迫。
1951年6月11日工商日報
1951年6月初,胡文虎的兒子胡好因飛機失事去世才五個月,中共仍咄咄追迫, 廣州法院指他一直沒有清繳餘下欠稅,要他於五日內投案,否則依法處理。胡文虎人在海外,中共莫他奈何,但他在大陸所有資產都被中共侵吞。

自此, 《星島日報》內的親共人物不再得到胡文虎重用,據1947至49年潛伏在 《星島日報》的左翼記者司徒丙鶴晚年回憶, 被中共策反的《星島日報》社長林靄民 於1952年離職。

《葉靈鳳日記》亦記載了1952年4月2日,《星島》報因胡文虎查賬,經理部發生變動,會計部主任已被撤職。可能再有一些變動。這是永安堂的份子暗中爭權的表面化。但葉靈鳳沒有寫出具體原因。同年4月3日,得悉林(靄民)社長已辭職,繼任者將為胡山。4月4日,報館辭退了許多閒職的人。9月7日, 林靄民父親去世, 此日出喪。胡文虎毫無表示, 不送賻, 也不往吊。

1954年1月1日起,《星島日報》的報頭再次出現中華民國的年號,同年的3月8日開始,報頭「星島日報」四個大字旁邊,多了一行字:「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登記證台新教字第壹柒玖號」,顯示《星島日報》已向台灣的國民政府重新登記,可運往台灣銷售。
1965年9月3日大公報
林靄民離開《星島》後,於1959年與湯建勳、張問強等人獲中共幕後支持,復辦已停刊十多年的《循環日報》,林出任社長,沿用這老牌報章的「大報」風格,但吹捧中共吸引不了香港讀者,僅維持數年至1963年5月1日起停刊。該報班底1961年轉而出版走「小報」路線的《正午報》,林靄民1965年8月在香港去世,《大公報》報導他的死訊,其銜頭是《正午報》社長。周奕在文中否定林靄民曾出任「小報」《正午報》的社長,顯然未詳加考證。

2018年6月香港首發,2022年補充資料。


1950年12月16日在香港出版的"自由陣線"半月刊的報導

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李翰祥VS許敦樂與廖一原,你信誰?



親共機構香港南方影業公司擔任高層的許敦樂,於二○○五年出版《墾光拓影》一書,描述公司成立五十五年來參與電影製作和發行的經歷,被某些人宣傳為「左派」電影業的重要文獻。但此書除了隠惡揚威,還夾雜不少「水份」,其中透露邵逸夫在國共鬥爭激烈的時期,與左派電影公司合拍越劇電影,就令人難以置信,似是許敦樂為了邀功而誇大統戰成績。

許敦樂是汕頭澄海人,一九四八年就讀上海美專時參與過反蔣的學生運動,畢業後來港,擔任南方影業的宣傳部主任,六五年升任總經理直到八十年代中,退休後仍擔任該公司名譽董事長。他在書中指: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底,中共派遣上海越劇團到香港演出近一個月,大收旺場,邵逸夫看在眼裡,便私下和他們商議合作拍攝戲曲影片的可行性。「我方主要由鳳凰公司經理韓雄飛和導演朱石麟與對方作具體洽商。結果決定合作在上海拍攝越劇《紅樓夢》,邀上海越劇院的原班人馬主演,由朱石麟和岑範導演,並在長城公司的清水灣電影製片廠開鏡,拍攝了第一場戲,這樣就可作為香港出品的電影,以利輸往海外。可惜的是,影片完成後,在發行上出現了一些問題,使該片無法進入台灣。在東南亞放映時的票房收入也只是強差人意。」 

對香港五、六十年代情況有點認識的人都知道, 這種描述匪夷所思。那時由上海越劇伶人演出的電影包裝成香港出品,就能進入台灣?是否有點妙想天開?


另一名香港左派電影業高層廖一原,一九九七年接受香港電影資料館口述歷史訪談,也曾談及此事,但他的版本有較多細節,結局並不一樣。他指:邵逸夫是浙江人,那次越劇團來港,邵「看了四次《紅樓夢》,非常喜歡。我負責這個劇團的總接待,邵逸夫派人來對我說:『邵先生提出,想把這齣舞台劇變成電影,不知能否合作?』我跟越劇團商量,請示過上海有關方面,說可以。他就派了李翰祥來跟我談具體的問題。我也是由此而認識了李翰祥。李認為最好由他參與拍攝,因為他拍過一些古裝戲。我找到《紅樓夢》舞台劇的導演王沙,他談到怎樣把這本巨著變成舞台劇,如何取捨....談了五、六次,誰知這個消息不知怎的洩漏到台灣,台灣方面向邵逸夫施壓,認為上海越劇團是共產黨,跟他們合作,拍他們的影片,台灣就會『考慮』邵氏今後的出品。邵逸夫讓李翰祥請我們吃飯,向我們解釋道歉。他說:『你們很大方,他們很小器。』大方即是無分左右....結果由我們拍,鳯凰的朱石麟導演,具體執行是他的學生岑範。在香港開了戲之後,劇團不能留太久,就回去了。」

廖的說法也疑點重重,那時要跟香港右派的著名電影公司邵氏合作,並非小事一宗,請示過上海有關方面就可以?就如此簡單?但從廖的版本已看得出,許敦樂作大得過頭,竟然說成與邵氏「決定合作在上海拍攝越劇《紅樓夢》」!廖一原一九二○年在香港出生,最初從事新聞工作,一九四九年九月,曾介紹司徒華秘密宣誓加入由中共領導的青年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共青團前身)。一九五六年後,歷任香港長城、鳳凰、新聯三家左派影業公司董事長。在左派陣營中,他向來重視柔性統戰,在去世前的訪問中,多次標榜柔性統戰的成果。



而廖一原版本提及的導演李翰祥,則有近乎完全相反的說法。翻開他在一九八○年間撰寫的《三十年細說從頭》,有如此描述:自己很喜歡看戲曲,那次上海越劇團來港,去看了多次,特別欣賞《紅樓夢》,很想把此劇拍成電影。料不到有天鳳凰公司的導演朱石麟來電,邀請他夫婦飯聚,並知道他看了幾遍越劇《紅樓夢》,故到時還會邀約主角徐玉蘭和王文娟同來。朱是老前輩,二人曾在永華公司佮作過,但之後左、右有別,已多年不見。李以為只是交流對表演藝術的看法,便應約赴會。李高談濶論之際,朱突然問他:「有沒有興趣把《紅樓夢》搬上銀幕?來一個舞台藝術片怎麼樣?


李翰祥的《三十年細說從頭》
李「乍聽之下還真是一愕,半天不知如何對答。雖然知道那時鳳凰公司出品的片子,星馬版權大部份是邵氏公司發行,但在製片方面,倒從來沒有公開合作過。雖然說《紅樓夢》是中國古典文學名著,本身沒有什麼政治成份,但鳳凰總算是一家左派公司,如果合作起來,不只台灣的上映有了問題,甚至於會牽一髮動全身,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煩。」

朱石麟知道李翰祥感為難,便提議由他和長城的胡小峰聯合導演,李只作幕後策劃。李表示跟邵氏有合約,必需先得到邵逸夫的同意。李回去跟邵說後,邵沒說什麼,只是笑著搖了搖頭。所以李雖然出席過廖一原、胡小峰和韓雄飛幾位在酒樓舉行的初步研究拍攝《紅樓夢》的座談,但李始終沒有參與該片的幕後工作。他事後知道《紅樓夢》在長城的清水灣片廠拍了一個多月,但因徐、王對佈景和服裝等不滿意,回到上海又從新拍攝。

李翰祥的說法,更接近當時的政治現實。許敦樂和廖一原筆下竟有截然不同的版本,當中是否存有誤會、還是有人蓄意編造情節?確是耐人尋味!當時兩岸仍處於緊張的對峙局面,一九六○年中,蔣介石正準備趁中共的大躍進失敗部署反攻大陸,同年九月,已嚴格規定未加入「自由總會」的影片公司和電影從業員,其作品不能進入台灣。而之前兩年的一九五八年八至十月,台海還爆發金門炮戰。當年十月,香港亦發生與邵氏和李翰祥有關的「蘇誠壽失蹤事件」,轟動一時,可說是香港近年「李波事件」的始祖版!



蘇誠壽時任長城公司的製片部主任,年資已有十年,但他在一九五八年的十月十日,突然出現右派電影人的雙十國慶酒會,並上台發表反共言論。翌日,他便離奇失蹤。當時右派報章都估計他被中共綁架回大陸。十日後的十月廿二日,左派報章報導他出現在廣州的中國出口交易會,他向記者聲稱,被美蔣特務李X祥拖落陷阱,對之前在香港的言行感到懊悔。李翰祥則公開表示,與蘇誠壽是談得來的摯友,很希望他轉投邵氏發展。蘇的父母和弟妹皆在天津。在大半年前,他曾協助邵氏爭取長城女星樂蒂加盟,對他的遭遇深感不安。

1958年10月22日大公報
假如當時蘇誠壽進一步去台灣當上「反共鬥士」,對香港土共來說,是十分掉臉失威之事,所以必須採取非常手段加以阻撓。事後兩年發生的李翰祥「羅生門」,很可能是土共的一招「以牙還牙」,想利用李翰祥希望拍攝《紅樓夢》電影的夢想,誘使他墮下被策反的陷阱。

此時李翰祥面對《紅樓夢》這個大誘惑, 尚且不敢輕舉妄動,以邵逸夫的精明幹練,怎可能冒著極大的政治風險去和中共合拍電影,不用等台灣施壓,已知不可行。但這不表示邵氏與左派電影公司沒可能有另類合作。朱石麟的女兒朱楓二○○七年接受香港電影資料館的訪問透露:鳳凰公司一九六三年開拍夏夢主演的《董小宛》,是邵氏幕後出錢的,要跟電懋公司的《深宮怨》(王天林導演、尤敏主演)打對台。邵氏規定製作期,要儘快拍好。那時邵氏跟電懋鬥得如火如荼,鳳凰出品的《董小宛》必須比《深宮怨》早上映。朱石麟用一兩天時間寫好劇本大綱開拍。邵氏給了二十八萬製作費,鳳凰僅用十幾萬拍成,賺了十多萬,可再多拍一部電影。

這種幕後出資不沾鍋的模式,政治風險相對低,既可打擊主要對手電懋公司,又能擴充發行的片源,更合乎邵逸夫深謀遠慮的營商作風。但
朱楓的說法也有令人質疑之處,因當時邵氏是長鳳新電影在星馬一帶的發行商,那筆錢可能是「買片花」的費用,即將未拍成的電影放權預先賣給發行商,套現一筆錢來拍攝電影。朱楓如今說成「是邵氏幕後出錢的」,有誇大當年統戰成績之嫌。

至今,邵氏方面從沒公開過相關情況,這宗所謂「合拍紅樓夢」的影壇「羅生門」尚未能完全破解!或許,許敦樂就是看準邵氏不會有人出來講那些前塵舊事,所以便大膽自吹自擂,企圖製造統戰右派有成的假象,瞞騙讀者

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泳壇上為國增光,戰火裏冒險偵敵
曾當抗日特工的「美人魚」楊秀瓊
楊秀瓊攝於1948年
筆者在二○一六年一月,發表〈「美人魚」楊秀瓊被抺黑〉一文後,得到不少讀者的正面回響。更有朋友提供有關楊秀瓊(1919-1982)的珍貴資料,發現她不單是一名傑出運動員,在日軍佔領香港期間,還為國民政府擔任情報員,在港收集日軍情報,因被日軍發現而一度遭扣查。筆者獲悉後,再深入追訪這位英雌的事跡,終於憑著一個十幾年前的舊地址,在遠隔重洋的加拿大溫哥華市,找到她的後人和安息之地。

        在香港土生土長的楊秀瓊,是上世紀三十年代著名的游泳健將,也是首位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一九三六年)的女泳手。他於一九六二年推動香港拯溺總會成立女子部,並擔任首屆主席,一九六六年代表香港出席在倫敦舉行的第二屆英聯邦皇家救生會會議。有讀者網上留言稱,未看筆者那篇文章之前,一直被大陸網絡鋪天蓋地的錯誤資訊所誤導,以為楊秀瓊曾被蔣介石強迫下嫁四川軍閥范紹增,成為他的十八姨太太,晚景淒涼。亦有讀者訝異那些時空錯亂、常識欠奉的抺黑資料,竟可不斷炒作流傳,又有學者不經查證便引用在著作內,怎不令人慨歎!

        研究香港文學史的朋友李卓賢,傳來朱魯大於一九九○年發表在香港《南北極》月刊的文章〈日軍憲兵部檔案中的葉靈鳳和楊秀瓊〉,指在日本檔案館內,看到一本蓋有「極秘」印的小冊子,是日治時期由香港憲兵隊本部編寫,標題為「重慶中國國民黨在港秘密機關檢舉狀況」,內容提及葉靈鳳和楊秀瓊如何在港為國民政府做情報工作。這篇文章在文學研究界頗受關注,因為有助澄清葉靈鳳並非「漢奸文人」的指控。沒料到此文還揭示了楊秀瓊鮮為外界所知的抗日任務。
楊秀瓊當抗日特務的幾篇資料

        朱魯大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圖書館日本資料部主任。他指出,根據該小冊子內容,楊秀瓊是國民黨港澳總支部調查統計室香港站特別情報員,別名「易梅」,在香港淪陷後翌年,即一九四二年九月,經特別情報員羅四維羅致加入組織,跟羅同組,受邱清猗指揮。楊主要負責搜集汪偽政要及親日人士在港的動向。該小冊子還列出這情報組織的架構及成員名字,以及一份提控書,記載了楊秀瓊在香港出生,一九三四年在香港尊德女子中學就讀,一九三六年在香港聖保祿女子書院中途退學,同年任中國保險公司事務員一年。曾於一九三四年代表中華民國出席在菲律賓舉行的遠東運動會,以及一九三六年在德國柏林舉行的奧運會。她於一九四三年五月一日被捕。據悉由於當時日軍偵破這情報組織,搜出名單,於是拘捕楊秀瓊等人,至於扣留了多久及提控結果,並無記錄。
       
        估計因楊秀瓊是活躍於香港社交界的體壇名人,有人設法營救,跟葉靈鳳的情況類似,被日方扣查一段短時期後(葉靈鳳被關三個月)便獲釋。而查閱上海的舊報刊,一九四三年下半年已有楊秀瓊由香港到了上海出席公開活動的消息,包括打網球,及在同年十一月擔任蘿蔓飯店的開幕剪綵嘉賓。往後兩年,都有大陸報刊報導她在上海和北平的活動。可見她被日軍扣查獲釋後,便離開香港轉往內地生活。箇中原因和細節仍未得知。

        由於楊秀瓊在六十年代後期便舉家移民加拿大,她逝世距今已三十多年,要進一步查訪她的事跡並不容易。筆者於是從英文資料入手,在一份英文報章上找到她的訃聞,上面竟有她當時在溫哥華的住址。2016年10月,筆者本著盡力而為的信念,展開尋找「美人魚」之旅,遠赴溫哥華她的墓地及舊居查訪,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雖然她的舊居已轉售十多年,但一名老鄰居仍依稀記得她其中一名女婿是當地的牙醫。就憑這點蛛絲馬跡,筆者最終聯絡上楊秀瓊在溫哥華的兩名女兒愛蓮及愛珠,以及在香港生活的外甥郭先生(即楊秀瓊姐姐楊秀珍的長子),他們提供的資料,填補了楊秀瓊生平的一些空白。

        由於她的女兒在外國生活了半個多世紀,已不大懂得中文,廣東話也不大流利,對於母親被大陸網絡不斷抹黑之事並不清楚,從筆者口中得知後顯得無奈,並感謝筆者撰文釐清史實。愛珠表示,有關母親在日本佔領香港時期做過中方情報員之事,母親生前沒有提及,但舅父,即楊秀瓊之弟楊昌華曾跟她講過,可惜楊昌華數年前已在多倫多去世。無法向他瞭解詳情。
溫哥華的報章1982年報導楊秀瓊經營禮品店

        愛珠又指出,母親一直熱愛運動及旅遊,一九八二年去世前半年,曾在溫哥華開設禮品店,出售她在世界各國旅遊時搜羅到的精美物品。她亦熱心當地的華人公益活動,曾捐款資助當地唐人街的中華文化中心。
 楊秀瓊在遠東運動會獲頒的女子游泳總冠軍獎座

        楊秀瓊一生經歷兩段婚姻,一九三九年在香港與騎師陶栢林結婚,育有一女一子,名景芳及景璋,後改名為愛蓮及愛德。兒子已於一九八五年去世,葬於母親墓旁。楊一九四七年離婚後,翌年十月與祖籍福建的印尼商人陳真廣(一九九八年去世)在上海結婚,由於政局動盪,婚後不久就遷往泰國定居,再誕下愛珠及愛梅兩名女兒,約於一九五三年與家人回到香港生活。愛珠向筆者展示了楊秀瓊中晚年的一些生活照片,以及三十年代參加多項重要賽事所得的奬項。其中在遠東運動會獲頒的女子游泳總冠軍獎座,是她生前最珍愛。

        對海外華人歷史稍有認識都知道,陳的福建話發音為Tan,早期很多到東南亞定居的華人都是祖籍福建,陳姓福建人的英文姓氏按其母語拼音便成了Tan,並非國語的拼音Chen 或廣東話的拼音Chan。楊秀瓊與陳真廣結婚後冠上夫姓Tan,竟有大陸學者以為Tan是楊的首任丈夫陶栢林之姓,不加查證便指楊秀瓊與陶栢林在1946年復婚。又有大陸網民誤以為Tan是廣東話的發音、香港姓陳人士所用的英文姓氏。

 筆者分析,由於國民政府一九三四年成功驅逐了盤據江西井岡山的中國共產黨,蔣介石隨即在江西省會南昌公佈發起新生活運動。同年七月,邀請楊秀瓊任嘉賓,為南昌江邊的新生活俱樂部游泳池作開幕禮的泳術表演。那時她剛在遠東運動會取得彪炳成績回國,被海外傳媒暱稱為「中國小姐」,不少國人視為民族女英雄,國民政府希望藉著她的名氣和健美形象,激勵軍民士氣,樹立新風。可能因而被中共認為是針對他們的親蔣人物,自國共惡鬥的四十年代後期,便有楊秀瓊淪為軍閥十八姨太太的謠言不斷散播,以打擊國民政府的聲望。
        
       1935年上海《玲瓏》雜誌刊登楊秀瓊和姐姐楊秀珍的合照
        楊秀瓊的外甥郭先生亦認為有此可能。郭先生在印尼出生,五十年代隨父母到香港定居,留學美國後,於七十年代初回香港經商。他表示,母親楊秀珍和楊秀瓊感情很好,父親郭興林是印尼華僑,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戰後在香港及上海兩地經商。據親戚所說,楊秀瓊可能由郭興林介紹而認識第二任丈夫、同是印尼華僑的陳真廣。楊秀瓊和丈夫在五、六十年代都忙於打理生意,甚少談及戰前往事,他近年才聽聞在大陸流傳好些詆毀楊秀瓊的謠言。楊秀瓊留給他的印象是充滿幹勁,具備運動員堅毅硬朗的性格.因此,深信楊秀瓊那時不會被那種流言蜚語所嚇倒,但她在國際賽事中為國增光,在戰時又冒險擔任抗日的情報工作,生前死後卻不斷被抺黑,身為後人也不知如何是好。

        郭先生將楊秀瓊寫於一九三八年的自傳贈予筆者,這本已絕版多時的舊書,清楚記載她生於民國八年四月廿五日,即一九一九年,跟她墓碑上的出生年份一九二一年有所不同。郭先生表示,由於楊秀瓊是在家中意外摔倒而引致死亡,事出突然,家人處理後事時,可能倉卒間弄錯了她的出生年份。

該書記載楊秀瓊十歲開始在北角七姊妹的南華會游泳場習泳,最初學蛙式。她感謝南華會的教練長盧明進悉心教導,確立了良好的游泳基礎。盧是新加坡華僑,外號「老虎」,性情嚴厲,但令她獲益良多。還有教練袁燦輝和梁鐵生都對她諄諄善誘。她多次感謝南華會的栽培和獎勵,終身不忘。

1930年10月15日香港西報China Mail報導楊秀瓊得渡海泳冠軍

        該書又提到楊秀瓊首次參加香港以外的比賽,是一九三○年九月在廣州舉行的全省第三屆水運會,即泳驚四座,在三個賽項中勝出及打破舊紀錄。同年十月,她參加香港的渡海泳賽,再奪冠軍,並刷新自一九二○年香港有女子渡海泳賽以來的紀錄,令這位還未足十二歲的小妮子聲名大噪。她當時還未被稱為「美人魚」,而是得了另一綽號:「水怪」。由「水怪」到「美人魚」、「中國小姐」,楊秀瓊游出了驕人的成績,也開展了不平凡的人生經歷。


「美人魚」楊秀瓊被抺黑
                  在香港土生土長的楊秀瓊(Yeung Sau King),是上世紀三十年代著名的游泳健將,有「美人魚」之稱,也是首位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一九三六年)的女泳手。但在國共惡鬥的四十年代後期,有造謠者散播楊秀瓊淪為軍閥姨太太的流言。而事隔逾半世紀,北京快將主辦奧運會之際,竟有大陸傳媒及網站不斷加鹽加醋翻炒舊聞,譁眾取寵,將這位曾為華人增光的女運動員再度抹黑。
1934年上海《文化月刊》
楊秀瓊(右一)與家人攝於30年代
        楊秀瓊祖籍廣東東莞,她親自撰寫自傳記載:她於1919年在香港出生。她姐姐楊秀珍在1934年8月接受上海晨報》的訪問亦表示,她們兩姐妺及弟弟昌華,皆在香港出生及成長。父親楊柱南少時已從家鄉到香港謀生,成年後在一家洋行任經紀,熱愛游泳,曾任香港南華體育會的游泳部主任。因此他們三姐弟從小就受父親影響和培訓,成了游泳健兒。現時大陸的網站,多指楊秀瓊在東莞出生,十歲時跟父親移民香港,但這說法並無根據。
 15歲的楊秀瓊攝於新生活運動的宣傳活動

        1930年,還未足十二歲的楊秀瓊參加中西人士皆可參加的全港公開渡海泳賽,奪得冠軍,並以32分39秒,打破了香港自1920年有女子渡海泳以來的歷屆紀錄,一鳴驚人。(華籍男泳手在1936年才首次勝出,他是華員會的麥偉明)之後楊秀瓊在香港及大陸參加的重要泳賽,都取得驕人成績。

1933年10月,國民政府在南京舉行第五屆全國運動會,女子游泳首次列入比賽項目。楊秀瓊代表香港出賽,共摘下五面冠軍獎牌,包括所有個人項目:50及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俯泳,以及200米接力賽(與劉桂珍、梁詠嫻和楊秀珍合作)。年輕貎美的楊秀瓊頓成了中國泳壇的新星。被報界稱為「美人魚」。
 左起:楊秀珍,楊秀瓊,劉桂珍,梁詠嫻
       
 接著在1934年5月,楊秀瓊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在菲律賓舉行的第十屆遠東運動會(參賽國家及地區包括中國、日本、菲律賓及時稱荷屬東印度,1945年脫離荷蘭獨立的印尼),中國隊女泳手共四名,還有劉桂珍、陳煥瓊及梁詠嫻,皆來自香港。這屆女子泳賽只屬表演賽,未列為錦標賽,日本沒有派女泳手參加,比賽成了中國和菲律賓之爭,結果楊秀瓊奪得三項個人賽冠軍及二百公尺接力賽冠軍。唯獨二百米蛙泳因轉身時未雙手觸池而判犯規,取消冠軍資格,由亞軍的隊友陳煥瓊補上。

這屆遠運會除了足球,其他的男子組賽項,中國隊都敗北,楊秀瓊卻能勇得4項冠軍,當中的200四人接力泳賽,頭三程中國隊都落後,憑著楊秀瓊游最後一程,在尾段3公尺從後趕上而奪標,故份外受到稱許,更掀動不少中國人的民族情緖,大有吐氣揚眉之快。楊秀瓊揚威海外,當地傳媒暱稱她為「中國小姐」,爭相報導。
1934年5月19日香港工商日報
左起,梁詠嫻、楊秀瓊、劉桂珍、陳煥瓊,出席第十屆遠東運動會

 到了1935年10月,第六屆全國運動會在上海舉行,楊秀瓊繼續代表香港出賽。在50自由泳決賽,敗於這次代表廣東隊出賽的劉桂珍。但100米自由泳和100米仰泳的冠軍,仍是她囊中之物,且再破遠東和全國紀錄。作風前衛的楊秀瓊,在比賽舉行前,到了南京參加賑災游泳表演,期間穿上當時在歐洲開始流行、露出整個腰部的二截式泳衣亮相, 成為一時熱話。相信她是首位公開穿上這款泳裝的女泳手。當時不少時尚雜誌都以她這照片作封面。
       
     這幾年間,楊秀瓊的風頭可說一時無兩。政、商、文化體育界不少活動,都爭相邀請她出席。好幾次群眾為爭睹她的風采而引起混亂。她不單是社交界的大紅人,其衣著打扮、私生活以至緋聞,都成為不少消閒媒體的焦點。在她紅遍全國的1933年底,香港已有小報謠傳她會成為一名銀行高層的平妻,雙方即時登報否認。
 楊秀瓊的時尚打扮是當時的潮流指標
        1936年8八月,德國柏林舉行第十一屆奧運會,中華民國派出六十九名運動員參加,其中兩名是女性,楊秀瓊是首名,也是當年唯一參加泳賽的中國女運動員。在國內的選拔賽,只要有一項破全國紀錄,就有出戰奧運的機會,結果100米和400米自由泳的全國紀錄,都被她打破,順利入選。

她在奧運共完成兩項泳賽,分別是100米自由泳和100米背泳。雖然與世界強手較量,她的成績相距仍遠,未能進入決賽。但在100米背泳的奧運預賽,游出1分36秒4,比她1935年在國內創出的全國紀錄,快出1秒。可惜因為當時中央社的報導失誤,至今仍沒有太多人知道她有此佳績。而那年代大部份中國人只顧比賽的輸贏,不關心選手的其他表現。中國隊在這屆奧運也沒得到任何獎項,觸發國內的一些失望情緒,部份不滿蔣介石政權的人更趁機大肆批評國民政府勞師動眾,浪費公帑,卻得不到一點佳績回報。向來是風頭人物的楊秀瓊便成了揶揄的對象。
       經此一役,加上母親病重,有報導指楊秀瓊想淡出泳壇,但她依然活躍於社交圈,不時出席一些慈善籌款或游泳表演活動。1937年7月底,她參加香港南華會舉行的第三次水上游藝會,似有意再戰江湖,在五十公尺自由泳賽,以33秒刷出全國新紀錄(舊紀錄是36秒),但因中日戰爭爆發,國民政府全力抗戰,宣佈取消原定當年十月十日舉行的全國運動會。楊秀瓊失去再度出征全運會的機會。1938年底,她與著名騎師陶栢林於香港訂婚。開展人生新一頁。陶栢林(1915-1974,按其龕位的名字為栢林,非舊報章上刊登的伯林或柏林)祖籍湖南,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他先在上海任職騎師,成名後轉到香港發展。1939年11月5日,二人在香港跑馬地聖馬嘉利教堂舉行婚禮,婚後育有一對子女。

   楊秀瓊1941年與首任丈夫陶栢林合照
                根據四十至六十年代的香港及上海報刊報導,二人在1941年8月傳出婚變,楊秀瓊指稱遭丈夫暴力對待,計劃提出控訴,之後二人便分居。不久,太平洋戰爭爆發,香港淪陷,楊秀瓊先後在香港及上海兩地生活,陶栢林則轉赴湖南經商。戰後的1946年,楊到上海在海外華僑主辦的《僑聲報》任職記者,後轉到難民救濟協會負責文職工作。這年底,她和丈夫醞釀離婚,因而傳出好些有關楊的婚戀流言,有說楊秀瓊與權貴同居,楊秀瓊曾發聲明否認,並短暫離開上海這個是非之地,往南京及廣東探親約於1947年2月才回到上海,任青年會的義務游泳教練。

1947年10月,楊、陶二人回到香港,在律師行正式辦理離婚手續。翌年,楊秀瓊在上海再婚,嫁予印尼華裔商人陳真廣,婚後不久就移居泰國多年。陳真廣留學荷蘭,二戰結束後曾在上海及泰國經商。他與楊秀瓊五十年代初到香港定居,創辦義安行有限公司,代理名廠電器,並經營地產;曾任東華三院總理(1956-1957)及玻利維亞駐港領事。
1947年上海《文飯》周刊
 1963年11月15日香港《華僑日報》
        在五十年代,因丈夫的貿易業務,楊秀瓊經常來往香港和東南亞之間。一九六二年香港拯溺總會成立女子部,楊秀瓊擔任首屆主席,翌年曾在香港麗的映聲電視上介紹拯溺工作,呼籲公眾注意水上安全。一九六六年七月,第二屆英聯邦皇家救生會會議在倫敦召開,楊秀瓊是出席這會議的香港代表之一。她一直擔任香港拯溺總會女子部主席至一九六六年底,其後舉家移民加拿大溫哥華。一九八二年十月十日,楊秀瓊在溫哥華發生家居意外不慎從高處墮地逝世。香港多份報章都刊登了她家人發出的訃聞,以及她的生平介紹。
19821014香港《華僑日報》訃聞上的歲數有誤,應享年63。

        可是,現時只要在網絡打上「美人魚」楊秀瓊這幾個字,就會發現絕大多數的大陸網頁都對她的婚姻和晚年有不一樣的描述,主要有下列幾點:
一.楊秀瓊在第五屆全國運動會後,得到蔣介石夫婦的寵愛,宋美齡還認她為乾女兒,送了一輛美國小轎車給她。
二.蔣介石戰時遷都重慶後,楊秀瓊和陶栢林到重慶參加全國游泳比賽,四川軍閥范紹增垂涎其美色,得蔣首肯後,范強迫楊秀瓊離婚,將她納為第十八房姨太太。
三.楊秀瓊為了自殘而吸鴉片,令自己容顏枯槁,引不起范紹增的興趣,把她拋棄,從而跳出魔掌,返回香港。
四.楊秀瓊歷盡滄桑,深感世態炎涼,不久便遠渡重洋到加拿大溫哥華僑居。

        查一下近代史就知道,國民政府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遷都重慶,正是國難當前,全國抗日,並沒有在重慶舉辦過全國游泳大賽。翻看二戰前後有關楊秀瓊的報刊報導,包括經常刊登楊秀瓊照片的著名消閒雜誌《玲瓏》,以及多份上海小報,發現宋美齡認她作乾女兒及送車之事,僅是小道消息。曾接見楊秀瓊嘉奬的政府高層官員,是時任國民政府主席的林森,有照片為證。
 1934年《玲瓏》雜誌刊登楊秀瓊(左)與姐姐秀珍與林森的合照
        
      至於她跟范紹增的緋聞,是一九四六年底,她在上海鬧離婚期間傳出,並非在抗日時期。當時范紹增到了上海經商,活躍於社交圈和舞場。楊為免緋聞纏身,如之前所說,她已發聲明否認及離開上海。但謠言不止,應是為了打擊國民政府威望,讓外界覺得蔣介石夫婦喜愛的社會名人,都是男盜女娼之流。

        早於九三四年,國民政府成功驅逐了盤據江西井岡山的中國共產黨,蔣介石隨即在江西省會南昌發起新生活運動。同年七月,邀請楊秀瓊任嘉賓,為南昌江邊的新生活俱樂部游泳池作開幕禮的泳術表演。那時她剛在遠東運動會取得彪炳成績回國,被不少人視為民族女英雄,國民政府希望藉著她的名氣和健美形象,激勵軍民士氣,樹立新風。
       
        楊秀瓊一家其後又從江西轉往南京出席另一場游泳表演,被國民政府視作上賓接待,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向來亦積極提倡運動健體的禇民誼,親自為楊秀瓊一家所乘的馬車策馬驅車,惹來各界熱議。
      至於長期在四川領軍的范紹增,與中共更有直接衝突。一九三三年,他受國民政府收編,奉命在湖北洪湖剿共,跟中共的大將賀龍正面交鋒,使賀龍的主力傷亡慘重。抗日時他也有出色表現,一直是國民黨拉攏的地方軍頭。但他在四九年反蔣投共,留在大陸至一九七七年去世。

        楊秀瓊和范紹增無疑是中共那些年的挫敗標誌,在國共鬥爭白熱化階段有二人的緋聞可加以利用,自然不會放過。不單是楊秀瓊,民國影后胡蝶,也遭同類的謠言抹黑,指她戰時被軍統領導人戴笠納為情婦。別忘了除了槍桿子,筆桿子也是利害的武器,目標就是要摧毀民國政府和社會的一切正面形象。
步入中年的楊秀瓊
  事隔半個多世紀,當北京快將主辦奧運會,媒體需要大量有關中國體壇歷史資料之際,大陸傳媒不但沒有展現楊秀瓊的真實生平,還競相炒作舊聞,把當時已去世廿多年的楊秀瓊再度抺黑。署名「康狄」的作者,於二○○八年投稿台灣 《古今藝文》雜誌,發表題為〈亂世佳人楊秀瓊--「南國美人魚」的悲劇人生〉的文章,內容與現時在大陸網絡流傳的大致相同,造假得比四十年代那次更為無稽惡劣,簡直時空錯亂,常識欠奉。但這種吸引讀者的名人資料,那本台灣雜誌和某些學者,尚且不求證便發表和引用,大陸的網站就更是爭相轉載,或加插更煽情的橋段渲染,以求譁眾取寵。
        要說悲劇,虛假新聞和偽造的史料不斷蔓延,何嘗不是社會持續上演的悲劇?


《尋找「美人魚」楊秀瓊》一書的目錄

1.家世及幼年教育
2.初學游泳的經歷
3.少年「水怪」泳壇一鳴驚人
4.蓄勢待發再闖高峰
5.第五屆全國運動會連奪五冠
6.第十屆遠東運動會揚威海外
7.第十屆遠東運動會後的楊秀瓊「熱潮」
8.第六屆全國運動會未能全勝
9.第十一屆柏林奧運會形象出眾
10.告別泳壇開展婚姻生活
11.香港日佔時期冒險偵敵
12.抗戰勝利後另組新家庭
13.重返香港再與水結緣
14.安息加拿大溫哥華
15.   不同英文姓名
16.婚戀傳聞不斷被炒作變形
17.有關楊秀瓊的報導和評論

附錄1:楊秀瓊年譜與中港大事表對照
附錄2:楊秀瓊締造的游泳紀錄
附錄3:運動名將錄
附錄4:近百多年女性爭取參與運動競賽大事記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