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祥VS許敦樂與廖一原,你信誰?
在親共機構香港南方影業公司擔任高層的許敦樂,於二○○五年出版《墾光拓影》一書,描述公司成立五十五年來參與電影製作和發行的經歷,被某些人宣傳為「左派」電影業的重要文獻。但此書除了隠惡揚威,還夾雜不少「水份」,其中透露邵逸夫在國共鬥爭激烈的時期,與左派電影公司合拍越劇電影,就令人難以置信,似是許敦樂為了邀功而誇大統戰成績。
許敦樂是汕頭澄海人,一九四八年就讀上海美專時參與過反蔣的學生運動,畢業後來港,擔任南方影業的宣傳部主任,六五年升任總經理直到八十年代中,退休後仍擔任該公司名譽董事長。他在書中指: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底,中共派遣上海越劇團到香港演出近一個月,大收旺場,邵逸夫看在眼裡,便私下和他們商議合作拍攝戲曲影片的可行性。「我方主要由鳳凰公司經理韓雄飛和導演朱石麟與對方作具體洽商。結果決定合作在上海拍攝越劇《紅樓夢》,邀上海越劇院的原班人馬主演,由朱石麟和岑範導演,並在長城公司的清水灣電影製片廠開鏡,拍攝了第一場戲,這樣就可作為香港出品的電影,以利輸往海外。可惜的是,影片完成後,在發行上出現了一些問題,使該片無法進入台灣。在東南亞放映時的票房收入也只是強差人意。」
對香港五、六十年代情況有點認識的人都知道, 這種描述匪夷所思。那時由上海越劇伶人演出的電影包裝成香港出品,就能進入台灣?是否有點妙想天開?
另一名香港左派電影業高層廖一原,一九九七年接受香港電影資料館口述歷史訪談,也曾談及此事,但他的版本有較多細節,結局並不一樣。他指:邵逸夫是浙江人,那次越劇團來港,邵「看了四次《紅樓夢》,非常喜歡。我負責這個劇團的總接待,邵逸夫派人來對我說:『邵先生提出,想把這齣舞台劇變成電影,不知能否合作?』我跟越劇團商量,請示過上海有關方面,說可以。他就派了李翰祥來跟我談具體的問題。我也是由此而認識了李翰祥。李認為最好由他參與拍攝,因為他拍過一些古裝戲。我找到《紅樓夢》舞台劇的導演王沙,他談到怎樣把這本巨著變成舞台劇,如何取捨....談了五、六次,誰知這個消息不知怎的洩漏到台灣,台灣方面向邵逸夫施壓,認為上海越劇團是共產黨,跟他們合作,拍他們的影片,台灣就會『考慮』邵氏今後的出品。邵逸夫讓李翰祥請我們吃飯,向我們解釋道歉。他說:『你們很大方,他們很小器。』大方即是無分左右....結果由我們拍,鳯凰的朱石麟導演,具體執行是他的學生岑範。在香港開了戲之後,劇團不能留太久,就回去了。」
廖的說法也疑點重重,那時要跟香港右派的著名電影公司邵氏合作,並非小事一宗,請示過上海有關方面就可以?就如此簡單?但從廖的版本已看得出,許敦樂作大得過頭,竟然說成與邵氏「決定合作在上海拍攝越劇《紅樓夢》」!廖一原一九二○年在香港出生,最初從事新聞工作,一九四九年九月,曾介紹司徒華秘密宣誓加入由中共領導的青年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共青團前身)。一九五六年後,歷任香港長城、鳳凰、新聯三家左派影業公司董事長。在左派陣營中,他向來重視柔性統戰,在去世前的訪問中,多次標榜柔性統戰的成果。
而廖一原版本提及的導演李翰祥,則有近乎完全相反的說法。翻開他在一九八○年間撰寫的《三十年細說從頭》,有如此描述:自己很喜歡看戲曲,那次上海越劇團來港,去看了多次,特別欣賞《紅樓夢》,很想把此劇拍成電影。料不到有天鳳凰公司的導演朱石麟來電,邀請他夫婦飯聚,並知道他看了幾遍越劇《紅樓夢》,故到時還會邀約主角徐玉蘭和王文娟同來。朱是老前輩,二人曾在永華公司佮作過,但之後左、右有別,已多年不見。李以為只是交流對表演藝術的看法,便應約赴會。李高談濶論之際,朱突然問他:「有沒有興趣把《紅樓夢》搬上銀幕?來一個舞台藝術片怎麼樣?」
李翰祥的《三十年細說從頭》
李「乍聽之下還真是一愕,半天不知如何對答。雖然知道那時鳳凰公司出品的片子,星馬版權大部份是邵氏公司發行,但在製片方面,倒從來沒有公開合作過。雖然說《紅樓夢》是中國古典文學名著,本身沒有什麼政治成份,但鳳凰總算是一家左派公司,如果合作起來,不只台灣的上映有了問題,甚至於會牽一髮動全身,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煩。」
朱石麟知道李翰祥感為難,便提議由他和長城的胡小峰聯合導演,李只作幕後策劃。李表示跟邵氏有合約,必需先得到邵逸夫的同意。李回去跟邵說後,邵沒說什麼,只是笑著搖了搖頭。所以李雖然出席過廖一原、胡小峰和韓雄飛幾位在酒樓舉行的初步研究拍攝《紅樓夢》的座談,但李始終沒有參與該片的幕後工作。他事後知道《紅樓夢》在長城的清水灣片廠拍了一個多月,但因徐、王對佈景和服裝等不滿意,回到上海又從新拍攝。
李翰祥的說法,更接近當時的政治現實。許敦樂和廖一原筆下竟有截然不同的版本,當中是否存有誤會、還是有人蓄意編造情節?確是耐人尋味!當時兩岸仍處於緊張的對峙局面,一九六○年中,蔣介石正準備趁中共的大躍進失敗部署反攻大陸,同年九月,已嚴格規定未加入「自由總會」的影片公司和電影從業員,其作品不能進入台灣。而之前兩年的一九五八年八至十月,台海還爆發金門炮戰。當年十月,香港亦發生與邵氏和李翰祥有關的「蘇誠壽失蹤事件」,轟動一時,可說是香港近年「李波事件」的始祖版!
蘇誠壽時任長城公司的製片部主任,年資已有十年,但他在一九五八年的十月十日,突然出現右派電影人的雙十國慶酒會,並上台發表反共言論。翌日,他便離奇失蹤。當時右派報章都估計他被中共綁架回大陸。十日後的十月廿二日,左派報章報導他出現在廣州的中國出口交易會,他向記者聲稱,被美蔣特務李X祥拖落陷阱,對之前在香港的言行感到懊悔。李翰祥則公開表示,與蘇誠壽是談得來的摯友,很希望他轉投邵氏發展。蘇的父母和弟妹皆在天津。在大半年前,他曾協助邵氏爭取長城女星樂蒂加盟,對他的遭遇深感不安。
1958年10月22日大公報
假如當時蘇誠壽進一步去台灣當上「反共鬥士」,對香港土共來說,是十分掉臉失威之事,所以必須採取非常手段加以阻撓。事後兩年發生的李翰祥「羅生門」,很可能是土共的一招「以牙還牙」,想利用李翰祥希望拍攝《紅樓夢》電影的夢想,誘使他墮下被策反的陷阱。
此時李翰祥面對《紅樓夢》這個大誘惑, 尚且不敢輕舉妄動,以邵逸夫的精明幹練,怎可能冒著極大的政治風險去和中共合拍電影,不用等台灣施壓,已知不可行。但這不表示邵氏與左派電影公司沒可能有另類合作。朱石麟的女兒朱楓二○○七年接受香港電影資料館的訪問透露:鳳凰公司一九六三年開拍夏夢主演的《董小宛》,是邵氏幕後出錢的,要跟電懋公司的《深宮怨》(王天林導演、尤敏主演)打對台。邵氏規定製作期,要儘快拍好。那時邵氏跟電懋鬥得如火如荼,鳳凰出品的《董小宛》必須比《深宮怨》早上映。朱石麟用一兩天時間寫好劇本大綱開拍。邵氏給了二十八萬製作費,鳳凰僅用十幾萬拍成,賺了十多萬,可再多拍一部電影。
這種幕後出資不沾鍋的模式,政治風險相對低,既可打擊主要對手電懋公司,又能擴充發行的片源,更合乎邵逸夫深謀遠慮的營商作風。但朱楓的說法也有令人質疑之處,因當時邵氏是長鳳新電影在星馬一帶的發行商,那筆錢可能是「買片花」的費用,即將未拍成的電影放權預先賣給發行商,套現一筆錢來拍攝電影。朱楓如今說成「是邵氏幕後出錢的」,有誇大當年統戰成績之嫌。
至今,邵氏方面從沒公開過相關情況,這宗所謂「合拍紅樓夢」的影壇「羅生門」尚未能完全破解!或許,許敦樂就是看準邵氏不會有人出來講那些前塵舊事,所以便大膽自吹自擂,企圖製造統戰右派有成的假象,瞞騙讀者。